首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消费者保护法论坛在北京举行
文章分类:中国新闻 发布时间: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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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消费者保护法论坛在北京举行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主持
(中国外宣通讯社 中国外宣网记者博智 潘峰)2025年10月31日,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32周年纪念日,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主办的“首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消费者保护法论坛”在北京举行。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会长(原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巡视员)河山主持论坛
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主持。论坛以“共筑消费者权益法治新格局”为主题,汇聚两岸四地法律界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前沿议题。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处长陈博、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原主任方向在会上先后致辞。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陈博处长:祝贺大会胜利召开,推进两岸四地消费者保护法协同机制构建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原主任方向在活动上致辞
本次论坛共有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清华大学、香港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澳门大学、台湾消费者法学会、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仲裁委、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外宣通讯社、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三亚公证研究院、华夏智慧库和有关律所等近200位两岸四地的法律专家学者参加,围绕联合国消费者保护指南、海峡两岸暨港澳消费者保护法比较、探讨加强海峡两岸暨港澳消费者保护法学术交流机制、跨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建议、其它与消费者保护法相关的问题等专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为两岸四地经济一体化法律协助机制构建建言献策。

河山会长在演讲:推进新形势下的惩罚性赔偿
河山在主旨演讲中谈了《中国惩罚性赔偿的发生与发展》。他说 ,中国海峡两岸的惩罚性赔偿在大陆法系国家是首创,是大陆与台湾的创举,是对大陆法系的杰出贡献。研究中国惩罚性赔偿的发生与发展,切磋两岸间惩罚性赔偿的运用,不断完善这项制度,这不仅对保护中国消费者有重大意义,也会对大陆法系国家产生深远影响。
他讲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惩罚性赔偿的制定,食品安全法的惩罚性赔偿的发生。他说,“邦以民为地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全为本” 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创立了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但仅是双倍赔。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十倍的赔偿金”,发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惩罚性赔偿,虽然在消费者另有损失情况下“十倍的赔偿金”的震慑力度尚待提充,但较双倍赔偿毕竟提高了五倍, “十倍的赔偿金”发展了我国的惩罚性赔偿。这对于健全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迈出了重要一步。
他还谈了侵权责任法的惩罚性赔偿、商标法的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探索巨额惩罚性赔偿等问题。如今,中国的惩罚性赔偿已为韩国等诸多大陆法国家所研究、援引。
河山期望:我们两岸四地的学者加强交流,深入研究,共同推进惩罚性赔偿向前,使其深入发展,不断健全。让惩罚性赔偿在立法、司法、行政上有更多笔墨,使它在打击伪劣假冒、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诸多方面发挥更大的威力。同时,对大陆法系的消费者保护法学做出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审判长张进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第五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刘俊海,台湾消费者法学会会长、世新大学法学院院长赖来焜,中外新闻社常务副总编辑、中国外宣通讯社社长胡树萌,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法研室中心主任苏号朋,香港大学黄乾亨中国法研究中心国际学者、研究员周灵,澳门大学法学院高级导师梁静姮,先后对两岸四地的消法情况分别做了介绍。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崔国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尹飞,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仪军,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扈纪华,天津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副会长、凤凰公证理事会理事长、海南三亚公证研究院理事长车承军,郑州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王玉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守晔,原宁夏人大常委会宗教华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马学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师徐媛,澳门法治报业集团执行主席芦葆霖,台湾财团法人立夫医药研究文教基金会董事长陈林颖曾,黑龙江参美集团董事长宋亚东,“辽宁好人”冯铁光,福建龙岩海平面法律事务所主任丘建东,华夏智慧库主任白克俭,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李伟民、陈音江,消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吴高盛以及王寿魁、周翠丽、邢志红、彭文星等先后在会上发表主题演讲。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审判长张进先:我国大陆消费领域的法治创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第五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刘俊海在会议中讲话

台湾消费者法学会会长、世新大学法学院院长赖来焜介绍台湾消费者保护法

中外新闻社常务副总编辑、中国外宣通讯社社长胡树萌介绍香港与内地消费者保护法的特色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法研室中心主任苏号朋:中国大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展历程,主要内容与未来展望

香港大学黄乾亨中国法研究中心国际学者周玲研究员介绍香港消费者保护法

澳门大学法学院高级导师梁静姮:澳门消费者保护法之立法背景与核心内容分析
天津大学教授、凤凰公证理事长车承军受邀出席,并发表了题为《让“忧心”变“安心”——公证服务为两岸四地消费者送上“定心丸”》的主题演讲,从预防法学视角,为破解跨境消费维权难题提供了创新思路与实务方案。
中国市场学会服务委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3·15专家”李敬凯在会上谈了多年来自己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的工作经历和感悟。也有的专家提出目前市场上出现的玛咖、虫草、苁蓉等相关有功能的白酒和啤酒,由于缺少饮用标准或在饮用时难以控制标准,专家建议有关方面对此应加强监管,防止商家用虚假宣传,夸大功能等促销手段牟利,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也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防止“激情饮用”或过量饮用给身体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害。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党支部书记,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曹三明做了会议总结并宣布“首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消费者保护法论坛”闭幕。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党支部书记曹三明作会议总结

会议现场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崔国斌:鼓励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尹飞在会议中讲话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跨境电商平台消费者维权机制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仪军:合理界定跨境电商平台责任,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扈纪华:惩罚性赔偿条款的司法解释

天津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副会长、海南三亚公证研究院理事长车承军:公正让两岸四地跨境消费更安心

郑州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王玉辉在会议中讲话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守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消法学理论研究水平

中国市场学会服务委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3·15专家”李敬凯在会议中讲话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媛经济师:以“一键和解”模式探索跨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从“有权利”到“易实现”的路径

澳门法治报业集团执行主席芦葆霖在会议中讲话

台湾财团法人立夫医药研究文教基金会董事长陈林颖曾:两岸四地是一家,增进交流,促进法律协同机制

黑龙江参美集团董事长宋亚东在会议中讲话

福建龙岩海平面法律事务所主任丘建东在会议中讲话

华夏智慧库主任白克俭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机制支持依法维权

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李伟民:数字新时代·消费新未来

消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彭文星在会议中讲话
11月1日,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的带领下,部分参会人员到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的故居参观。

部分参会人员到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的故居参观

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雕像
来源:中国外宣通讯社 中国外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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